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吉林省省直公积金房贷咨询,以及吉林省省直公积金房贷咨询热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略信息一览:
吉林省公积金贷款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2、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3、首套百分之6和百分之1: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百分之6,5年以上为百分之1。
4、吉林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吉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业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等。
2、根据百度地图查询得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世纪大街118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
3、人民大街9999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信息显示,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工作时间是法定工作日的八点半至下午四点。
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长春公积金贷款期限为: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期限:组合贷款的期限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5年,即男65女60;为保证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抵押物抵押期限一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应相同。
长春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政策 本指南适用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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