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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1、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12%。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什么是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自2018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73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8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至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952元。
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个人和单位各缴存6%。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6%。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6%。
6、单位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新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时,自行选择确定,已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新规是什么
1、浙江公积金提取新规中规定的提取条件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终止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
2、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夫妻任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正常缴存人提出申请;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贷款申请人配偶或贷款申请人直系亲属(仅限于未婚成年子女与父母)。符合中心签发的其他信贷政策规定。
4、法律分析: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填写售房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和***银行名称,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到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由中心直接将公积金转账给售房单位或中介公司。
关于浙江公积金新政策2017,以及浙江公积金新规2020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